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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2年度營建工程污染管制及查核作業計畫」。

刊登日期:2023/1/16
發文日期:2023/1/10
發文字號:府環空二第1123600163號
主旨:公告本縣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2年度營建工程污染管制及查核作業計畫」。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一、委託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項目:

(一)、營建工地空氣污染之稽(巡)查管制。

(二)執行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加強輔導及查核取締。

(三)調查轄內公共工程落實「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

(四)執行營建工程施作期間之空氣污染管制措施,及工地作業揚塵污染防制業務。

(五) 辦理相關宣導工作。
附件: